定向增发的股权在6个月内是不可以转让的,所以定增的股权发行6个月内不得质押。依法转让的股权可以质押,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