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书遗嘱需要的有效条件包括:
1、代书遗嘱的内容出于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若遗嘱人受欺诈、胁迫所立的,该代书遗嘱无效。
2、代书遗嘱处分的财产均为遗嘱人的个人合法财产。
3、代书遗嘱的见证人适格。代书遗嘱由两个见证人共同在场见证,且由其中一人书写代书遗嘱。相关当事人均在遗嘱上签字并注明日期。
4、遗嘱不存在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的内容。
5、代书遗嘱不存在篡改,也不属于伪造。
6、代书遗嘱生效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代书遗嘱的有效条件如下:
一、遗嘱人口述遗嘱内容,由见证人代替遗嘱人书写遗嘱。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代书人按照遗嘱人的意思表示,如实地记载遗嘱人口述的遗嘱内容。
二、代书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其中一人可为代书人。
三、代书人、见证人和遗嘱人必须在遗嘱上签名,并注明年、月、日。
四、遗嘱代书人应当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是未成年人或者精神上、智力不健全的人,不是继承人、受遗赠人,也不是与继承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有效成立的条件如下:
1、遗嘱人口述遗嘱内容,由见证人代替遗嘱人书写遗嘱。
2、代书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其中一人可为代书人。
3、代书人、见证人和遗嘱人必须在遗嘱上签名,并注明年、月、日。代书人将书写完毕的遗嘱,应交由其他见证人核实,并向遗嘱人当场宣读,经遗嘱人认定无误后,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并注明具体日期。
4、立遗嘱人须有遗嘱能力。
5、遗嘱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6、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7、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人的个人财产。
8、遗嘱须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合法有效的代书遗嘱需要具备的条件如下:
1、代书人、遗嘱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遗嘱出自遗嘱人的真实意思,遗嘱所处分的财产是遗嘱人生前的合法财产,遗嘱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
3、遗嘱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代书遗嘱的有效条件如下:
一、遗嘱人口述遗嘱内容,由见证人代替遗嘱人书写遗嘱。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代书人按照遗嘱人的意思表示,如实地记载遗嘱人口述的遗嘱内容。
二、代书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其中一人可为代书人。
三、代书人、见证人和遗嘱人必须在遗嘱上签名,并注明年、月、日。
四、遗嘱代书人应当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是未成年人或者精神上、智力不健全的人,不是继承人、受遗赠人,也不是与继承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 遗嘱 合法有效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立遗嘱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且能够真实的意思表示; (2)遗嘱处分的财产为立遗嘱人合法财产; (3)应当有两个以上见 证人 在场见证,且与 继承人 无利害关系; (4)见证人中的一人代书,并注明年、月、日; (5)代书人、其他见证人、遗嘱人签名。 《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遗嘱 是被 继承人 生前处分其死后财产的意思表示,但并不是所有的被继承人都能自己书写,有的是不认识字,有的是是书写困难,那此时能否让他人代为书写呢?如果可以的话该如何订立代书遗嘱,代书遗嘱有效的条件又是什么?您看看下文就会清楚了。
一、如何订立代书遗嘱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 证人 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这是对代书遗嘱的概括规定,其订立的具体程序如下: 1、遗嘱人欲立遗嘱时,首先应邀请两名以L见证人到场,并请其中一人做代书人。
2、由立遗嘱人日达,代书人作记录。
3、代书完毕,代书人必须向遗嘱人和其他见证人宣读记录即遗嘱全文,或者传阅并经遗嘱人审阅全文后,至遗嘱人完全同意和认可为止。之后,代书人应注明订立遗嘱的年、月、日和地点,并记明代书人姓名。
4、最后,由遗嘱人、代书人、见证人签名。如遗嘱人不会写字,应以按手印代替,由代书人在其手印前写明遗嘱的姓名。 代书遗嘱必须具备两个以上见证人。年月日及代书人、遗嘱人。其他见证人的签名等要件,缺一不可。
二、代书遗嘱有效的条件是什么
第一,遗嘱人口述遗嘱内容,由见证人代替遗嘱人书写遗嘱。代书遗嘱不是代书人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遗嘱,而是代书人按照遗嘱人的意思表示,如实地记载遗嘱人口述的遗嘱内容,而不可对遗嘱内容作出任何更改或修正。 第二,代书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其中一人可为代书人。见证人一般是遗嘱人指定的,并经本人同意的公民,不能以组织的名义为遗嘱见证人。 民法典 对见证人数量上的要求,主要是为了保障代书遗嘱确实是遗嘱人真实意愿的表露,也为了防止日后就遗嘱的效力发生纠纷。 第三,代书人、见证人和遗嘱人必须在遗嘱上签名,并注明年、月、日。代书人将书写完毕的遗嘱,应交由其他见证人核实,并向遗嘱人当场宣读,经遗嘱人认定无误后,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并注明具体日期。在场见证的人为3人或更多的,都在遗嘱上签名更好,少则也得保证两人签名。代书人、见证人和遗嘱人必须亲笔签名,不允许他人代签。 第四,遗嘱代书人应当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是未成年人或者精神上、智力不健全的人。遗嘱代书人必须不是继承人、受遗赠人,也不是与继承人有利害关系的人。继承人、受遗赠人因其直接参加 继承 ,同继承存在着直接而重大的利害关系,如果让他们担任遗嘱代书人,难免会弄虚作假,损害其他继承人的利益,甚至出现篡改遗嘱、歪曲遗嘱本意、增加或减少遗嘱内容等行为,给其他继承人的利益造成损害。 即使作为遗嘱代书人的继承人、受遗赠人本人没有恶意,也没有弄虚作假从中渔利,但因为其特殊的身份,必然引起其他人的猜疑,引发不必要的纠纷。因此,继承人、受遗赠人及与其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作遗嘱代书人。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实践中订立遗嘱的方式多种多样,可以自己书写遗嘱,也可以录音订立遗嘱,还可以口头订立遗嘱,那如果有多种多样的遗嘱该怎么办,以哪份遗嘱为准呢?如果您真的遇到多份遗嘱的情形,最好问问专业的 律师 ,可以请律师根据您的实际情况来判定哪份遗嘱是有效的,如果均无效的话也可以请律师帮忙看看该如何继承遗产。
代书遗嘱的生效条件是须由遗嘱人口述遗嘱要点,然后由见证人中的一人代为书写,写成书面遗嘱后,代书人向遗嘱人宣读。代书遗嘱时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且见证人符合法定条件。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规定,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