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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承诺转质与责任转质

发布时间:2023-04-22 00:11:14

承诺转质是指质权人经出质人同意后,为担保自己的债务,在其所占有的质物上设定较自己质权有优先效力的新质权;而责任转质是指质权人在质权的存续期间内,以自己的责任将质物转质给第三人。

如何认定承诺转质与责任转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三十四条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转质,造成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三十五条质权人可以放弃质权。债务人以自己的财产出质,质权人放弃该质权的,其他担保人在质权人丧失优先受偿权益的范围内免除担保责任,但是其他担保人承诺仍然提供担保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三十六条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质权人应当返还质押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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