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投资需要有质押。法律规定,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方可以设立质押。股单虽可质押,但应受限制,如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得以向本公司的出资为自己对本公司的债务提供质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