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司法考试 什么情况下可以行使票据抗辩权

什么情况下可以行使票据抗辩权

发布时间:2023-04-22 02:00:02

行使票据抗辩权情形:因重大过失取得票据的;与票据债务人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并且不履行约定义务的;以欺诈、偷盗或者胁迫等非法手段取得票据的;明知票据债务人与出票人或者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存在抗辩事由而取得票据的;其他。

什么情况下可以行使票据抗辩权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票据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五条票据债务人依照票据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的规定,对持票人提出下列抗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票据债务人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并且不履行约定义务的;

(二)以欺诈、偷盗或者胁迫等非法手段取得票据,或者明知有前列情形,出于恶意取得票据的;

(三)明知票据债务人与出票人或者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存在抗辩事由而取得票据的;

什么情况下可以行使票据抗辩权

(四)因重大过失取得票据的;

(五)其他依法不得享有票据权利的。

温馨提示:
本文【什么情况下可以行使票据抗辩权】由作者 说法律 转载提供。 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自学教育网 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若存在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管理员或作者进行删除。
(c)2008-2025 自学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汕头市灵创科技有限公司
粤ICP备2024240640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