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补偿安置协议,经许可批示的能强制拆房。政府强制拆迁需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提交拆迁补偿决定及相关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法院送达决定书作好被征收人最后一次说服工作,张贴拆迁公告实施强拆行为。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