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租赁权是指承租人的共同居住人可以要求按原租约履行的权利。共同租赁权限于共同居住户、个体工商户共同经营人或者个人合伙其他合伙人,分为共同居住户的共同租赁权(共同居住权)、共同经营人的共同租赁权。
《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