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人应以被代理人的名义签字。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与第三人(又称相对人)实施民事行为,其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受的民事法律制度。
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进行代理活动的,被代理人若不认可该代理行为,代理产生的法律后果委托人可以不承担,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自行承担。
代理人进行代理活动产生的正常费用,可以要求被代理人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
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二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
根据授权人授权,代替授权人签字的,属于合法行为。现实生活中这种现象很普遍。有些是生活琐事,也有些重大的经济活动、重要的事项,是委托人授权他人签字的。
1.一般格式:张三(李四代签)。
2.兹授权李四代张三在王二文件上,签署张三名字,张三予以认可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五条 【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
【法律分析】:代签合同签字需要载明代理人的名称,也需要被代理人的签名。重大的经济活动、重要的事项,是委托人授权他人签字的。代人签字的格式如下:
1、一般格式:张三(李四代签);
2、、兹授权李四代张三在王二文件上签署张三名字,张三予以认可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3、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的方式,根据授权做就可以了,授权书留好即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六十二条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 第一百六十四条 代理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职责,造成被代理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和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合法权益的,代理人和相对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第一百六十五条 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
【法律分析】:只签代签人的名字就可以。代签字需要授权委托书,且代签字的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代签根据授权人授权,代替授权人签字的,属于合法行为。委托合同待签字时需要有委托授权书。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业务,委托人向受托人支付一定的费用,就是委托合同。委托合同是典型的劳务合同,具有人身性质,以双方当事人相互信任为前提,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六十五条 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 第一百六十六条 数人为同一代理事项的代理人的,应当共同行使代理权,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一百六十七条 代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代理事项违法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或者被代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违法未作反对表示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当事人或委托代理人在签订合同时,签字与合同内容之间应尽量不要留有空白行,以避免合同被修改而使自身利益受损;在条件允的情况下,在合同每页都签字。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签字盖章是合同当事人达成合意的基本表现形式,也是确定合同生效的实质性标准。在经济来往中,签字盖章是法律规定的基本要求,但合同书谁可以签字、如何签字、签字时需注意哪些事项都没有具体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一条 【代理适用范围】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代签合同,应得到当事人书面委托或事后追认,合同才会生效。否则属于无权代理,该合同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法律效力,由行为人承担相应责任。如果构成表见代理,即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构成表见代理,合同有效。
法律分析
签合同可以让别人代签,但是需要向受托人出具授权委托书,在自然人的授权委托书中需要被代理人的签字或捺印,在法人的授权委托书中需要加盖法人公章或法定代表人签字。需注意收养合同、遗赠抚养协议等牵涉到人身性质的合同不能代签。在劳动关系等民事行为中,无论是初次签订劳动合同,还是续签劳动合同,当事人的签名都是其在法律上同意的表示,是对合同权利义务接受的表示。签名者应对自己的行为所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承担责任。若他人代签合同,应得到当事人书面委托或事后追认,否则,合同不对该当事人产生法律约束力。如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的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目前一些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推行劳动合同制的过程中,不严肃地对待劳动合同的形式要求,随意漏签、代签的情况时有出现,由此产生了一系列的劳动纠纷。因此,在此提醒大家,不要忽视订立劳动合同的程序,既不要没有得到授权代为别人签订合同,也不要随意委托别人代签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六十一条 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第一百六十二条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
第一百六十三条 代理包括委托代理和法定代理。委托代理人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行使代理权。法定代理人依照法律的规定行使代理权。
第一百六十四条 代理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职责,造成被代理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和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合法权益的,代理人和相对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