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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借据如何认定借款事实

发布时间:2023-04-22 03:51:22

没有借据,可以通过下列材料来认定借款事实: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例如电子数据、证人证言等当事人及其代理人依法收集的证据。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没有借据如何认定借款事实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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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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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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