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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纠纷起诉时由谁来对欠款进行举证

发布时间:2023-04-22 04:10:56

债务纠纷起诉时,一般由债权人来对欠款进行举证。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债权人需要举证证明借款事实的存在和欠、还款的情况;而另一方需要举证证明不存在借款事实,或者已还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

债务纠纷起诉时由谁来对欠款进行举证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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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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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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