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流程: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其它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需要召开老股东会议,经过老股东会表决同意;召开新股东会议,经过新股东会表决同意,任命新股东的相关职务;找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评估报告或验资报告;向公司注册地工商局提交相关文件,办理股权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三条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