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司法考试 民法总则对保护民事主体的财产权利是怎样规定的

民法总则对保护民事主体的财产权利是怎样规定的

发布时间:2023-04-22 04:23:40

民法典(民法总则已经失效)明确规定民事主体财产权利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侵害财产权利,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依法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民法总则对保护民事主体的财产权利是怎样规定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三条民事主体的财产权利受法律平等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七条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温馨提示:
本文【民法总则对保护民事主体的财产权利是怎样规定的】由作者 说法律 转载提供。 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自学教育网 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若存在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管理员或作者进行删除。
(c)2008-2025 自学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汕头市灵创科技有限公司
粤ICP备2024240640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