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买卖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也就是说,要是开发商在起诉前就取得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话,签订的合同就是有效的,登记备案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