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转租承租人有以下权利义务:承租人有要求出租人履行房屋租赁合同的权利;承租人有从转租中获取收益的权利;承租人有修缮租赁房屋的义务;承租人有通知次承租人房屋租赁合同终止的义务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八条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