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经公证后可以赋予其强制执行力。如果没有公证的,只能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离婚协议有效,并按协议履行相关事项的,当事人在判决书生效后拒不履行的,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一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根据我国法律的具体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理。男女双方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如果一方当事人不按离婚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另一方有权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确认离婚协议合法有效,并依法判决有履行义务的一方承担责任。 法律对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有着严格的规定,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有以下几类: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仲裁机构的裁决书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行政机关依法做出的具有强制执行内容的决定。凡不在此范围内的法律文书,人民法院都无权强制执行。 这些文书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做出这个文书的都是国家机关或社会机构。离婚协议,是个人之间的约定,显然不属于可由法院强制执行的文书,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重新确认孩子抚养费的负担问题。 《婚姻法》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部分或全部。因此,法院必定会对支付抚养费做出一个判决。那时就可以凭判决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ampgt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离婚协议中关于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离婚协议由当事人自行按照约定执行。离婚协议并不是生效法律文书,不符合执行案件的受理条件。如果一方不按照约定履行义务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然后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离婚协议书 不可以 申请强制执行 ,离婚协议书不具有 强制执行力 。但如果其中一方存在不履行 离婚协议书内容 的行为,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先提出确认离婚协议书的合法性请求,同时依法判决不履行方的履行责任;只有在一方有了明确的生效判决书或调解书后,才能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2条第 1、6项的规定,人民法院执行机构负责执行以下生效的法律文书:
(1)人民法院民事、行政判决、裁定、调解书,民事制裁决定、支付令,以及 刑事附带民事判决 、裁定、调解书; (6)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二条人民法院执行机构负责执行以下生效的法律文书:
(1)人民法院民事、行政判决、裁定、调解书,民事制裁决定、支付令,以及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 (2)依法应由人民法院执行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理决定; (3)我国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和调解书;人民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有关规定作出的财产保全和证据保全裁定; (4)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关于追偿债款、物品的债权文书; (5)经人民法院裁定承认其效力的外国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 (6)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
一、 离婚协议 一方不执行怎么办 一方当事人不按离婚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另一方应当向法院提起民事 诉讼 ,要求确认离婚协议合法有效,并依法判决有履行义务的一方承担责任。因此夫妻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时,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当事人可起诉至法院要求其履行离婚协议中约定的内容,经人民法院审理并判决后,当事人依生效法律文书再向人民法院申请 强制执行 。但就孩子 抚养费 、教育费、 医疗费 的支付、增加、减少等纠纷起诉至法院的,应列未成年子女为原告,直接 抚养 子女的父或母作为法定 代理 人参加诉讼。根据《 婚姻法 解释二》第九条,“男女双方 协议离婚 后一年内就 财产分割 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经过判决的财产分割以及 子女抚养费 等问题,就可以申请法院的强制执行。 综上所述,离婚协议虽然有法律效力,但是并不具有强制执行力,因此离婚协议不履行的后果就是不能申请 法院强制执行 ,只能进行民事诉讼。 二、不履行离婚协议的后果如何 离婚协议书 是男女双方关于人身关系、财产分割、 子女抚养 的合意,如果没有欺诈、胁迫等行为,且双方都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则离婚协议可以认定为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当按照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各自的义务。法院强制执行是人民法院的司法行为,必须严格依法进行。哪些法律文书具有强制执行力,也必须有法律规定。因此,有法律效力的文件不一定有强制执行力,也就是说,虽然经 婚姻登记 管理机关备案的离婚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但是离婚协议没有强制执行力,当事人不能直接根据协议内容,请求法院对不履约一方的财产采取强制措施。对于离婚协议书的履行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 离婚 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即是说,由于履行协议发生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对方履行协议内容,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如果法院查明协议是在当事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在欺诈、胁迫的情况下签订的,则会撤销离婚协议,否则,会判决另一方按照协议的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在离婚之后,很有可能出现一方不遵守离婚协议书中的约定,这样的情况下另一方自然也要想办法来维权才行,毕竟对方不遵守约定,肯定会对自身造成约定的损害。但由于离婚协议书并不具有法律强制执行力,因而就只能依法去法院起诉对方,通过法院的判决来要求对方履行自己的义务,承担相应的责任。
不能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需要向法院起诉讼,拿到法院判决书后,若对方不履行才能申请强制执行。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依据只能是人民法院、仲裁机构制作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裁决书、调解书或公证机关制作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等。而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就共同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的自治协议,不管是否向婚姻登记机关备案,其本身没有直接强制执行效力。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约定,另一方不能直接拿着离婚协议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可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待法院判决生效后,若对方仍不履行判决的话,则可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自行协议离婚不可以申请强制执行,自行协商的离婚协议不属于法律文书,不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