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司法考试 动产物权的变更以什么为要件

动产物权的变更以什么为要件

发布时间:2023-04-22 05:21:59

动产物权的变更,一般以交付为要件。但是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的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我国法律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动产物权的变更以什么为要件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零八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第二百二十四条

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动产物权的变更以什么为要件

第二百二十五条

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的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温馨提示:
本文【动产物权的变更以什么为要件】由作者 说法律 转载提供。 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自学教育网 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若存在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管理员或作者进行删除。
(c)2008-2025 自学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汕头市灵创科技有限公司
粤ICP备2024240640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