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查不动产登记材料,我国法律规定,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登记机构应当提供。其中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包括利害关系人及其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代理人,清算组、破产管理人、财产代管人、监护人等。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八条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登记机构应当提供。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