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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不到借款人时可以向哪个法院提起诉讼

发布时间:2023-04-22 05:47:46

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可以向债务人原住所地或其财产所在地法院管辖。法律规定,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由债务人原住所地或其财产所在地法院管辖。法院应要求债权人提供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受理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借贷关系无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诉讼。

找不到借款人时可以向哪个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一般地域管辖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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