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条不符合以下任意一项内容即视为无效:必须是能够证明有欠债事实的内容。就是说欠条上要有明确的欠债人、债权人、借钱时间、金额等必备要素。必须是真实意思的表示。就是说如果这个欠条必须是双方在平等自愿的情况下发生的。欠条内容取得的过程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所以,不具备这些条件则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