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合同》中如果没有物业管理费押金的约定,物业公司就不能收取物业服务费押金;双方在《物业服务合同》中有相关的约定的,可以按照约定收取。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业应当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国家对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业实行资质管理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