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房产的税费包括印花税和登记费等。我国法律规定,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不征契税。涉及家庭财产分割的个人无偿转让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免征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通知》一(二)
对于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行为,应对受赠人全额征收契税,在缴纳契税和印花税时,纳税人须提交经税务机关审核并签字盖章的《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税务机关(或其他征收机关)应在纳税人的契税和印花税完税凭证上加盖“个人无偿赠与”印章,在《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中签字并将该表格留存。税务机关应积极与房管部门沟通协调,争取房管部门对持有加盖“个人无偿赠与”印章契税完税凭证的个人,办理赠与产权转移登记手续,对未持有加盖“个人无偿赠与”印章契税完税凭证的个人,不予办理赠与产权转移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