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转租的风险是指房屋转租未经出租人同意的,可能面临承担违约金或者其他更多的合同约定的经济损失的法律风险。主要风险包括:可能要支付违约金,可能要不回押金,对方可以解除合同等。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一十七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超过部分的约定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