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的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和缴足出资的期限。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工商登记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六条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