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中出租人的义务主要包括以下方面:出租人需要交付出租物;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用途;对于租赁物的瑕疵进行担保,对于租赁物的权利的瑕疵有担保的义务等。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二条
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百零八条
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第七百一十一条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