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司法考试 对物抗辩和对人抗辩的区别是什么

对物抗辩和对人抗辩的区别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3-04-22 06:39:25

对物抗辩和对人抗辩的区别:

对物抗辩和对人抗辩的区别是什么

1、抗辩范围,对物抗辩票据债务人可以对抗所有的票据持有人;对人抗辩票据债务人只能对特定的持票人进行抗辩。

2、抗辩事由,对物抗辩由于票据自身发生缺陷或票据行为发生缺陷;对人抗辩出于持票人未按照交易合同履行其义务而有违约行为。

3、其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十三条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出票人或者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但是,持票人明知存在抗辩事由而取得票据的除外。

对物抗辩和对人抗辩的区别是什么

票据债务人可以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与自己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持票人,进行抗辩。

本法所称抗辩,是指票据债务人根据本法规定对票据债权人拒绝履行义务的行为。

温馨提示:
本文【对物抗辩和对人抗辩的区别是什么】由作者 说法律 转载提供。 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自学教育网 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若存在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管理员或作者进行删除。
(c)2008-2025 自学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汕头市灵创科技有限公司
粤ICP备2024240640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