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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减税情形

发布时间:2023-04-22 07:03:27

个人所得税减税情形包括:

1、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

个人所得税减税情形

2、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

3、其他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减税的。纳税义务人属于上述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法》第五条

个人所得税减税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

一、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

二、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

个人所得税减税情形

三、其他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减税的。

第九条

扣缴义务人每月所扣的税款,自行申报纳税人每月应纳的税 款,都应当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

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的税款,按月计征,由扣缴义务人或者纳税义务 人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特定行业的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的税款,可以实行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的方式计征,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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