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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权利可以质押

发布时间:2023-10-21 20:57:26

作为权利质权的标的,应当具备以下属性:

第一,须为财产权。人身权,无论是人格权,还是身份权,由于其不具有财产内容,不具有经济价值,也就无法从其价值中受偿,因而不得用于出质,不能为质权的标的。

哪些权利可以质押

第二,须有让与性。权利质权的标的不仅须为具有经济价值的财产权,而且须有让与性。不具有让与性的财产权利也不能成为质权的标的。例如,继承权虽也是以财产为内容的财产权,但由于继承权不能让与,无变价的可能,因而不能成为权利质权的标的。

第三,须为适于设质的权利。虽为有让与性的财产权,但不适于设定质权的权利,也不能成为权利质权的标的。我国法律的规定,在不动产物权上设定的担保权为抵押权,不为质权,因此,不动产物权不能成为质权的标的。

可以质押的权利有以下几点:

哪些权利可以质押

我国《担保法》规定,下列权利可以质押:

1.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

2.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

哪些权利可以质押

3.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

4.依法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七十五条

下列权利可以质押:(一)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二)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三)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四)依法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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