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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违约金的最高限额

发布时间:2023-10-21 21:19:47

房屋租赁合同是指房屋出租人将房屋提供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定期给付租金,并于合同终止时将房屋完好地归还出租人的合同。为了应对可能出现的纠纷,双方当事人一般会选择在合同里约定违约金,那么房屋租赁合同的违约金最高限额是多少呢?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应当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约定的违约金低于所造成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所造成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房屋租赁合同违约金的最高限额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规定,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适当减少的,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过分高于所造成损失”。

综上,合同的违约金没有明确的最高限额,只能在个案中根据对方的损失以及《合同法》的相关限制性规定,结合具体情况来确定违约金的具体数额。而房屋租赁合同作为合同的一类,也不例外。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房屋租赁合同违约金的最高限额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房屋租赁合同违约金的最高限额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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