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司法考试 无效合同与可撤销合同的区别

无效合同与可撤销合同的区别

发布时间:2023-10-21 21:21:33

无效合同指的是合同不具备生效的要件而且不能补救,对当事人自始不产生法律约束力的合同。而可撤销合同是针对已经生效的合同而言的,即该合同虽然已经生效,但由于订立时存在某些瑕疵,当事人可以行使撤销权,撤销其法律效力。我国《合同法》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因此,对于无效合同和可撤销合同的区别,可做如下总结:

无效合同与可撤销合同的区别

(一)无效合同从未生效,而可撤销合同其实是已经生效的合同。

(二)二者订立过程中都存在一些瑕疵,但可撤销合同存在的瑕疵不足以导致合同无效。

(三)无效合同自始无效,而可撤销合同经撤销才是无效的,其撤销之前仍是有效的。

法律依据

《合同法》

第五十二条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

无效合同与可撤销合同的区别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无效合同与可撤销合同的区别

第五十四条可撤销合同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温馨提示:
本文【无效合同与可撤销合同的区别】由作者 合同纠纷解析 转载提供。 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自学教育网 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若存在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管理员或作者进行删除。
(c)2008-2025 自学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汕头市灵创科技有限公司
粤ICP备2024240640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