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应当在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前提之下提前履行债务。借款人可以提前偿还借款,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七条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