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欠医疗费打欠条和借条是不可以的。医疗机构必须按照人民政府或者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收取医疗费用,详列细项,并出具收据。医疗机构负责人同意的,可以打欠条和借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