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要进行预告登记、转移登记,部分涉及抵押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我国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房屋产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四条国家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不动产登记遵循严格管理、稳定连续、方便群众的原则。不动产权利人已经依法享有的不动产权利,不因登记机构和登记程序的改变而受到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