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既是责任也是义务。子女对父母履行赡养扶助义务,是对家庭和社会应尽的责任。赡养扶助的主要内容是指在现有经济和社会条件下,子女在经济上应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和费用,在生活上、精神上、感情上对父母应尊敬、关心和照顾。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