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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的义务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3-04-22 08:28:39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的义务有:业主不得损害该建筑物;业主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业主对建筑物的共有部分承担义务;业主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的义务有哪些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第二百四十一条

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的义务有哪些

第二百七十一条

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第二百七十三条

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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