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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单质押担保公司是否可以做

发布时间:2023-04-22 08:30:36

存单质押是指借款人以贷款银行签发的未到期的个人本外币定期储蓄存单作为质押。担保公司可以做存单质押。以存单进行出质的,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时设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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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汇票、本票、支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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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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