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质押的登记流程:
1、准备股权质押登记所须材料,包括质押双方出具质押登记申请书、质押双方出具质押登记声明书、质押合同及公证书和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2、提交材料,办理股权质押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