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投资入股不缴纳营业税(现已被增值税取代)。营业税是对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流转税,以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不征收营业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三条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项目,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