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未按期返还借款,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之间对未按期返还借款的逾期利息有约定的,应当向债权人支付逾期利息。但约定的逾期利息,以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为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