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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买卖的风险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3-04-22 09:34:13

安置房买卖的风险有:家庭成员内部对安置房分配有异议无法确定合法权益人;安置房无产权导致无法办理产权证;交易时间漫长动迁房的房价变动可能性大;一房多卖;因出售方自身债务纠纷导致安置房被债权人申请查封。

安置房买卖的风险有哪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合同效力与物权变动区分】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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