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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的分公司分立程序

发布时间:2023-04-22 09:44:21

有限责任公司的分公司的分立程序为,作出分立的决议;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及时通知债权人、在报纸上公告;并依法办理公司的设立登记与变更登记。

有限责任公司的分公司分立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条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条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 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六条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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