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司法考试 房产买卖委托书有期限吗

房产买卖委托书有期限吗

发布时间:2023-04-22 10:34:00

房产买卖委托书没有期限,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委托书应写明委托人和代理人的姓名与身份证号、委托代理的事项、委托代理权限和委托代理期间,双方签名或者盖章。签订授权委托书后委托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由代理人代为进行房产买卖过户。

房产买卖委托书有期限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二十条【委托权限】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一条【代理适用范围】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一十九条【委托合同定义】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温馨提示:
本文【房产买卖委托书有期限吗】由作者 说法律 转载提供。 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自学教育网 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若存在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管理员或作者进行删除。
(c)2008-2025 自学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汕头市灵创科技有限公司
粤ICP备2024240640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