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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起征点2020年

发布时间:2023-04-22 11:38:27

2020年的个税起征点为5000元整,高于5000元的部分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50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个税起征点2020年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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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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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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