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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假名写借条那么借款可以不还吗

发布时间:2023-04-22 11:39:29

用假名写借条,借款不可以不还。该行为属于欺诈行为,对方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撤销该借条,撤销后,当事人因该借条所取得的财产,即借款,需要返还给对方当事人,并赔偿其所受到的损失。

用假名写借条那么借款可以不还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用假名写借条那么借款可以不还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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