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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微利企业增值税优惠政策2020

发布时间:2023-04-22 11:52:31

在2020年12月31日前,小型微利企业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季度销售不超过9万元,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月销售,不超过3万元季度销售额不超过9万元的可享受暂时免征增值税的优惠。

小型微利企业增值税优惠政策2020

法律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分别核算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销售额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的销售额。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可分别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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