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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具欠条应注意的问题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3-04-22 13:26:02

出具欠条应注意的问题是,除自然人之间的借款以外,欠条要采用书面形式;并且需包括借款的币种、用途;借款的金额、利率、日期等重要内容;以及借款的利率不能超过欠条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

出具欠条应注意的问题是什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条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是以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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