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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预售是否需要备案

发布时间:2023-04-22 13:26:15

商品房预售需要备案。预售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备案,购房者和开发商签订预售合同后在房管局登记备案后,具备物权法律效力。

商品房预售是否需要备案

法律依据: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应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推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当有书面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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