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登记要在30日内办结。当事人办理不动产权登记应当提交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不动产合同等证件至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