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有限责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
一、会计师事务所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是负有限责任的法人:
1、不少于三十万元的注册资本。
2、有一定数量的专职从业人员,其中至少有五名注册会计师。
3、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业务范围和其他条件。
二、申请设立会计师事务所,申请者应当向审批机关报送下列文件:
1、申请书。
2、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组织机构和业务场所。
3、会计师事务所章程,有合伙协议的并应报送合伙协议。
4、注册会计师名单、简历及有关证明文件。
5、会计师事务所主要负责人、合伙人的姓名、简历及有关证明文件。
6、负有限责任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出资证明。
7、审批机关要求的其他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二十四条
会计师事务所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是负有限责任的法人:
(一)不少于三十万元的注册资本。
(二)有一定数量的专职从业人员,其中至少有五名注册会计师。
(三)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业务范围和其他条件。
负有限责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