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规定连带之债被分为两种情况,其中一种是基于法律的规定而发生,还有一种就是因当事人约定而产生,不同的情况产生的连带之债是不一样的。
2、连带之债发生另一个依据是当事人的约定。在当事人有明确的约定的情况下,可以产生连带之债。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八条
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
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
连带责任,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