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司法考试 民法典中债务人怎样认定无力偿还呢

民法典中债务人怎样认定无力偿还呢

发布时间:2023-11-07 19:43:35

民法典中债务人如何认定无力偿还,没有规定,依据《破产法司法解释(一)》的规定,有因资金严重不足或者财产不能变现等原因不能清偿债务;经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无法清偿债务等情形时,可以认定不具有债务偿还能力。

民法典中债务人怎样认定无力偿还呢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第四条

债务人账面资产虽大于负债,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一)因资金严重不足或者财产不能变现等原因,无法清偿债务;

(二)法定代表人下落不明且无其他人员负责管理财产,无法清偿债务;

(三)经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无法清偿债务;

民法典中债务人怎样认定无力偿还呢

(四)长期亏损且经营扭亏困难,无法清偿债务;

(五)导致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的其他情形。

温馨提示:
本文【民法典中债务人怎样认定无力偿还呢】由作者 法律百科 转载提供。 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自学教育网 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若存在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管理员或作者进行删除。
(c)2008-2025 自学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汕头市灵创科技有限公司
粤ICP备2024240640号-6